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1)鲁1721破2号之二
2021年5月31日,本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季恒运对被申请人山东菏泽恒立纸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山东菏泽恒立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无异议的债权409,505,770.35元。可供清偿的资产的评估值总计14,694.87万元。本院认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7月17日裁定宣告山东菏泽恒立纸业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公 开 人:山东菏泽恒立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编辑:夏远 校对: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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