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纸业(02002.HK)公告,于2025年6月16日,世纪阳光(公司一间附属公司)与卖方王子艾富特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内容有关世纪阳光以人民币8500万元(含税)代价自卖方收购合营企业(阳光王子(寿光)特种纸有限公司)40%股权。
紧接收购事项前,合营企业作为公司的合营企业入账,其财务业绩未并入集团的财务业绩。于收购事项完成后,集团持有合营企业股权将由60%增至100%,合营企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并入集团的财务业绩,而卖方将不再持有合营企业任何股权。
合营企业的主要业务为于中国制造及销售特种纸,且集团对其长远发展前景抱有信心。董事认为收购事项将为集团提供良机,进一步巩固其于特种纸市场的地位、提升集团竞争力并扩大其业务覆盖面。
编辑:夏远 校对:江海
此文章为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网站、自媒体,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版权归属原网站和原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网撤销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纸视界”,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